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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怎样处理


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,交通事故理赔的步骤

1、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?


1.交通部门实地调查。交警部门在查阅现场检查记录后,必须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地图上签字。为便于查验,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。


2.交通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控制。交警部门经调查后,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影响和过错的轻重,确定当事人的责任。


3.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赔偿调解。在确认伤者救治结束或者损害结果确定后,事故当事人同意调解赔偿的,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。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。调解不成的,填写《调解结论书》,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也可以不经调解,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
4.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委托律师或自行到人民法院起诉,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。开庭期间,当事人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,达成调解协议。调解不成的,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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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交通事故一般处理程序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

一、交通事故一般处理程序

交通事故怎样处理

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,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(俗称事故处)申请调解,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(2004年5月1日后) . .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,当事人协商不成或者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

小城镇、乡村修建的道路(机械农路)、自然交通形成的道路、居民楼道路、机关事业单位内部道路、厂矿企事业单位专用道路、新建非专用道路有。交付使用等,按有关规定不予允许,属于合法道路,在这些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(非道路交通事故)不属于道路交通管理和交通事故的范围.发生在道路上。


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,车辆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;造成人身伤亡的,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立即救助受伤人员,并立即向执勤交警报告。或公共安全机构的交通管理部门。因抢救伤员而改变现场的,应注明地点。一位乘客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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